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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1年10月18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1-09-30 09:20 组织部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有关事宜的通知》(辽委教办〔2021〕33号)要求,现就我校申报2021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类。

二、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者应为我校党务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者一般需具备副高级以上(含)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需要两个相关学科的教授职称的专家推荐。其中,青年课题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按照上级规定,我校可申报课题总数不超过5项,申请者为专职组织员的要不少于三分之一。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重大党建理论研究方向,结合高校党建工作实际,自行拟定研究题目。研究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政治观点正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观点,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课题申请者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超过7人且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国家、省、市社科、教育或科技部门资助的不得再申报;之前已获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立项的研究人员,以及还未完成课题结题的申请人,今年不再受理其申报。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纸质版“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各一式四份、“论证活页”一式三份,“汇总表”一份,上述文档电子版请打包发至邮箱:xt.zhang@163.com,邮件主题标注为2021年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

各部门在报送申报材料时,请务必将本部门申报的项目《申请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方式命名)、《申请书》佐证材料(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方式命名,PDF文件格式),《活页》(以“姓名+项目名称+课题论证活页”方式命名)及《申报汇总表》(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方式命名)的电子文档随同课题材料一并报送,要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2.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1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3.联系人:党委组织部 张晓彤;电话:13841359958。

 

党建与思政研究中心 党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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