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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10月18日

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6-05 14:46 党建与思政研究中心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做好2021年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申报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积极研究和探索新时代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点和难点问题,努力形成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参考。

2.以“研究推动工作”为原则,鼓励一线党建与思政教育工作者结合实际工作进行课题申报;鼓励以工作团队形式在已有理论成果或实践经验积累的基础上组织申报;课题最终成果可落实为实际操作方案的,将优先考虑立项。

3.申报课题需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先进可行,符合学校教育发展和实践的需要;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申报课题选题请参阅课题指南(附件一)。

4.2021年的党建与思政课题要结合学校实际确立,没与学校工作结合的课题不予立项。

二、课题设置及申报条件

1.本次课题立项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别。

2.项目负责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申请人限主持一项课题,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3.主持我校以往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但尚未结题者不得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申报本次课题。

三、结题要求

1.结题时间: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2.结题标准:按期完成课题研究,提交研究报告(或咨政建议)并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咨政建议不少于3500字)。研究成果主要形式为论文、教材、专著等,须在课题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并且注明课题来源和课题编号。以论文形式为研究成果的,重点项目至少在社科类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论文或公开发表两篇论文,一般项目至少公开发表一篇论文。项目负责人应为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须含原件一份),课题申报汇总表(党建课题与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分开填写)一份。以上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

2.请申报人于2021年6月11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夹命名:党建课题/思政课题-所在部门-姓名)发至邮箱:dangjiansz@163.com,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党建与思政研究中心陈青鹤老师处(马克思主义学院410室),联系电话:13470536264。

3.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并做好择优推荐工作,相关表格参见附件。

 

党建与思政研究中心

2021年6月4日

 

上一条:关于2021年度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召开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暨三全育人工作会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和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置培训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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