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委组织部,省沈抚示范区党工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分公司、东北石油管道有限公司党委,各市各单位党建研究会:
关于印发 《2023年度全省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课题研究方向及参考选题》(辽组通字 〔2023〕20号)的通知下发以来,各团体会员、单位会员积极组织,按照选题要求,各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共确定上报课题一千多项,经省党建研究会认真审定,同意下列734项课题申请,可以立项展开课题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勇于探索,以认真、科学、严谨、规范的态度,认真细化课题实施方案,切实解决课题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探索出具有推广价值的做法经验和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以进一步提升我省党建研究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各课题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建研究课题组织实施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管理,既要保证质量、又要按计划有序推进,确保党建研究项目顺利完成。省党建研究会将会同组织部积极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做好督导工作,加大对优秀课题的宣传推广力度。
三、所有的立项课题要在一年内完成,并最终形成研究成果。实践创新性课题要形成工作机制和制度的创新,在推动本单位或全省党建工作方面发挥切实有效的作用,能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课题结题时,要提交研究报告能够全面反映研究工作内容、研究成果、创新之处的总结报告。省委组织部、省党建研究会、省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各立项课题的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不得随意变换研究方向和调研课题,要按规定时限及时
上报结题报告。
附件:2023年全省党建研究课题申报统计表
辽宁省党建研究会
2023年6月30日